近来,一些世界品牌企业为扭转在华销售急剧下滑的局面,纷纷把目光转向国内中等收入群体,以“中部发力”的策略悄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布局。
这些品牌纷纷调整战略、改弦更张,对我们亦有重要启示。
“八项规定”出台以来,铁腕治理“三公”消费,取得了积极的廉政效果和社会反响,从经济角度看,也有利于打破虚高的价格泡沫,形成健康的消费拉动。同时要看到,消费是由社会集团消费和居民消费两部分组成的,现在社会集团消费开始“回归”正常,急需尽快拉动居民消费,才不会降低消费总量,确保经济运行动力不减。因此,我们不仅要正常扩大消费,甚至可能需要采取“一揽子计划”来超常扩大消费,切实增强经济增长新动力,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。这是个非常紧迫的任务。
影响消费的关键,无疑是收入。一般而言,高收入群体虽然收入多,但生活必需品基本达到饱和,消费倾向比较低。前不久有调查显示,除了旅游、健康、教育等服务需求和寻找投资外,很多高收入者表示“不知道钱该往哪里花”。低收入群体虽然消费愿望强烈,但支付能力不足,无法形成大规模的有效需求。只有中等收入群体既有消费能力、又有消费愿望,收入稳定同时消费又较为理性、可持续,是成熟社会的中坚力量,也是有效消费需求的“主力军”。让中等收入群体的“腰”粗起来,形成“中间大两头小”的“橄榄型”格局,非常有利于消费的增长、经济的发展、社会的稳定。
中等收入群体对于一国经济的重要作用,已为历史所证明。上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中期,欧美发达国相继进入以中等收入阶级为主体的大众消费社会,不仅改变了长期生产过剩、消费不足的状况,也带动了科技进步,带动了财富增长。日本和“亚洲四小龙”则分别以“国民收入倍增计划”、扶持中小企业计划以及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,培育出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,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迅速扩张,形成了对工业化具有巨大拉动作用的内部市场,从而以扩大出口和扩大内需的紧密结合实现了经济腾飞。这些经验都值得研究借鉴。
近几年,我们在收入分配上提出了“提低、扩中、限高”的方针。从实际情况看,通过提高低保补助水平、提高工资标准、完善社会保障等手段,“提低”得到了较好的执行,相比之下,“扩中”的力度则显得不足,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缓慢,甚至实际可支配收入出现“缩水”。根据统计局的分类,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18元即可归入中等收入组,同比增长9.3%,既低于城镇居民收入9.7%的增幅,也低于农民现金收入12.4%的增幅。中等收入者的大部分年龄在30岁-50岁之间,上有老、下有小,刚性支出较大,加之近年来股市一直低迷下行,财产性收入缩水严重,必然会影响消费支出。
“扩中”也需要“一揽子计划”,如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完善资本、知识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,以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、推动税制改革等。尤其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资本市场中的体制性、制度性问题,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,健全上市企业分红、信息透明等制度,增强股市对投资者的吸引力,满足居民投资需求和增加更多财产性收入。(经济日报评论员)